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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17时许,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一中队民警杨煦在宝山北路巡逻发现,师大路口往新印厂方向快车道出现交通拥堵情况,于是前往查看原因。
民警发现,快车道中段有两车开着应急灯,原来发生了追尾交通事故。而事故属于轻微财产损失,且双方未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还在车上坐着打电话报保险。
民警要求事故双方立即撤离现场,恢复路面正常通行。双方将车辆靠边后,民警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详细告知事故快处快赔的适用情形和处理流程。同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以后,应当在拍照、互换证件以后快速撤离,不报警又不及时撤离且造成交通拥堵,属于交通违法并会受到相应处理。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双方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云岩交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可以先拍照取证,撤离事故现场,报警备案后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快赔处理中心处理。可以撤离又未撤离造成交通拥堵,公安交管部门将会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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